檢察官有哪種情形的予以辭退
一、檢察官有哪種情形的予以辭退
檢察官的辭退,是指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權限內解除檢察官的職務關係,取消其檢察官身份。檢察官的辭退是檢察機關的權力,無須事先徵得檢察官的同意,其後果是解除檢察機關與檢察官之間的工作關係。
1.辭退的條件。檢察官法規定:“檢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
(1)在年度考覈中,連續兩年確定爲不稱職的;
(2)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3)因檢察機構調整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
(4)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
(5)不履行檢察官義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經法定程序,可以辭退檢察官。
2.檢察官辭退的程序。檢察官法規定:“辭退檢察官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免除其職務。”檢察官辭退程序,與檢察官的任免程序相同。
二、檢察官的辭職情形有哪些
1.檢察官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檢察官辭職的條件,一般說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可以提出辭去職務:
(1)因健康原因難以承擔繁重的工作任務或者不能擔任領導工作的;
(2)不能勝任現任工作或者領導工作的;
(3)因爲過失行爲或者指揮失誤產生不良影響,本人認爲不能擔任現任工作或者領導職務的;
(4)不願意繼續從事檢察官工作或者檢察領導職務的。
上述檢察官辭職條件都是檢察官自願的,是檢察官的一項權利。
2.檢察官辭職的程序。首先,應由檢察官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其次,經過任免其檢察官職務的機關審查批准;再次,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辭去檢察官職務的,不再享有檢察官的權利,也不再享受檢察官待遇。
檢察官的級別分爲十二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爲首席大檢察官,二至十二級檢察官分爲大檢察官、進階檢察官、檢察官。檢察官等級的確定,以檢察官所任職務、德才表現、業務水平、檢察工作實績和工作年限爲依據。
-
企業職工工作滿一年被解僱有什麼補償呢
律師解析: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標準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經濟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
-
工作不滿半年被辭退如何算補償?
律師解析:工作不滿半年被辭退,是否有補償以及如何補償,分爲以下幾種情形: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辭退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
-
勞動糾紛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仲裁時效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
-
勞動爭議的解決有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解決勞動爭議的流程包括: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之間友好協商;2、要求工會或第三人共同協商;3、協商不成的,依法請求調解組織來調解;4、調解不成功的,則及時提請勞動仲裁;5、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則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