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傷認定必須要人證嗎
工傷認定必須要人證嗎
證人證言不是工傷認定的必要條件。
1、事故發生後,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沒有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情況清楚,那麼是不需要證人證言的,如果情況不明,單位和員工之間的描述存在差異,那麼是需要取證調查的,證人證言只是其中取證的一個方面。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覈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覈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爲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工作規程》第十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爲受傷害職工近親屬的,除提交申請人和受傷害職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外,應當同時提交有效的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爲工會組織的,應當提交工會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必須出具受傷害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親自書寫的代理授權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勞動、聘用合同文字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3、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及證人身份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初診病歷、住院病歷,出院記錄,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5、其中第3點不要求非得兩證人作證,只要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等基本事實即可。這個事情給我們的啓示是法規規章的制定者應充分考慮實踐的要求,對沒有必要的事項要規定出有彈性的條款,避免法律適用者機械適用;法律適用者是不也應該從法律的基本精神考慮,從方便羣衆辦事考慮。
工傷認定不一定要人證,可以是其他的證據,不過有人證更好。發生工傷需要做工傷鑑定,具體的賠償也是根據工傷等級進行賠償的,一般情況下是社會保險局進行賠償,前提是用人單位給買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買就需要用人單位自行賠償。
-
申請工傷認定時間一般是多久
我國法律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受傷勞動者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是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但此時由於申請主體的不同,法律中規定的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不一樣。那到底不同主體申請工傷認定時間是多久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就來爲你做詳細解答。一、申請工傷...
-
公路養護工受傷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路養護工受傷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複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
-
死亡工傷的認定條件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
僱傭勞動關係工傷認定的規定是怎樣的
在日常生活當中,即使勞動者本身和用人單位存在着事實勞動關係,但是在法律層面上來說,並不是所有的關係都屬於勞動關係,有些關係也是屬於僱傭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本質上是有區別的,但是僱傭關係如果發生了工傷的話,用人單位也需要進行處理。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