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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專家成員組成條件是什麼?

工傷鑑定專家成員組成條件是什麼?

工傷鑑定是鑑定工傷事故傷殘等級的專業鑑定,其結果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最有參考價值的,用於確定勞動者所獲賠償金的數額。若對結果不服可進行復議。工傷鑑定專家成員組成條件是什麼?嚴格符合規定中條件的專業人員才能進行醫療事故和工傷鑑定工作。以下是醫療鑑定專家庫和專家庫組成人員條件和規定:

一、相關法規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建立專家庫。

專家庫由具備下列條件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執業品德;

受聘於醫療衛生機構或者醫學教學、科研機構並擔任相應專業進階技術職務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1項規定條件並具備進階技術任職資格的法醫可以受聘進入專家庫。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依照本條例規定聘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法醫進入專家庫,可以不受行政區域的限制。

二、法規解讀

本條是關於建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和專家庫組成人員條件的規定。

本條例與國務院1987年頒佈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相比,其中一項重要改革就是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體制和機制的改革。原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在醫療事故鑑定體制問題上規定按行政區設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委員會成員由衛生行政部門提名,同級人民政府批准。辦事機構設在衛生行政部門內,由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兼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條例總結全國各地多年來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經驗,結合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特點、性質和作用,以最大限度的保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科學性和公正性爲原則,將過去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體制,改革、完善成現在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制度,並將原由衛生行政部門承辦的醫療事故技術鑑足委員會事務性工作,改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會負責。

醫學會是一個獨立存在的醫學專業性社會團體法人,與任何機關和組織都不存在管理上的、經濟上的、責任上的必然聯繫和利害關係,體現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專業性、中介性。從鑑定委員會到鑑定專家庫,從衛生行政部門到醫學會組織,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名稱的變更和辦事機構的遷移,而是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在體制和機制上的—個重大的變革。

“鑑定專家庫”與“鑑定委員會”最突出的區別是透過醫學會建立鑑定專家庫,在體制上剔除過去“鑑定委員會”的行政色彩,它不再是由政府部門提名,政府審覈批准,在政府部門內辦公的,“不行政也行政”的鑑定組織,而成爲一個獨具特色,獨立存在,具有中介性質的醫學專業的技術鑑定組織形式。

另一方面,專家庫是一個龐大的、由進階的醫學及相關學科的專家聚集而成的智囊團和儲備庫,不再是少數固定成員的組織形式,鑑定組成員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處於不確定狀態,能夠更好的保證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在程序上做到公正與公開。

本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具有建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的責任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條例賦予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的一項特殊職能,也是其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醫學會要承擔起這項工作,首先必須依法建立“適應鑑定工作需要的鑑定專家庫”。否則無法開展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工作。

(二)進入鑑定專家庫的人員必須符合法定條件

1、專家庫成員必須是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目前,我國對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大致實行兩種管理方法:一種是採取全國統一的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註冊,如對醫師、藥劑師、護士的管理;二是採取單位內部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工作聘任的辦法,主要適用於醫師、藥劑師、護士以外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凡是沒有透過以上仟何一種方式取得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的,無論是什麼人也不能進入鑑定專家庫。

2、必須有良好的業務素質

素質是自然人內在因素、基質和基本條件等要素的總和,是決定一個人才能、水平、藝術和效績的決定性因素。進入專家庫的人員必須熟悉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診療護理技術規範、常規,具有比較深厚、紮實的專業理論知識,嫺熟的臨牀技術技能,在理論與實踐上均有較深造詣,較強的分析能力和判斷能力。在學術界或者本專業範圍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響力和權威性。良好的業務素質是可以承擔醫療事故鑑定工作的基礎條件,是鑑定人本身具有的無可替代的內在功底,不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就無法保證鑑定結論的科學性,因而無法勝任鑑定工作。

3、必須有良好的執業品德

醫務人員的醫療服務行爲與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密切相關。出於職業上的要求,醫務人員必須樹立全心全意爲患者着想的理念,堅持和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把爲患者解除病痛、維護人民健康當作自己畢生爲之奉獻的崇高事業。

這也是專家庫成員的最基本的執業品質。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重要性之一,就是要實現鑑定結論的科學性與公平性。而公正性的前提,則取決於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專家能夠辦事公道,秉公鑑定,在感情上對爭議雙方當事人不偏不倚,不被任何一方的權勢與利益所誘惑,尊重事實,尊重科學,認真負責地提出自己的鑑定意見,具有良好的執業記錄與社會評價。需要指出的是,個別醫務人員雖然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擔任過3年以上進階技術職務,但是醫德較差,患者口碑不好,社會公信度較低,甚至發生過違法亂紀的不良行爲,這種人員不能進入專家庫。

4、必須具有一定的資歷和工作經驗

臨牀醫學是一門經驗科學,需要一定時期和——定實踐的學習與積累。醫學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知識的不斷更新,需要專業技術人員不斷的學習與實踐時間,否則難以知道和掌握新的資訊與技術,就難以對醫療事故爭議提出正確的鑑定意見,不能勝任鑑定工作。於是,本條規定,進人專家庫的人員擔任相應進階技術職務的時間必須在3年以上。

(三)法醫進入專家庫的基本條件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能夠勝任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有關工作。

2、具有良好的執業品德,能夠爲當事人所信任,秉公鑑定。

3、具有進階技術任職資格。

4、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聘請其作爲鑑定專家進入專家庫。

(四)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不受行政區域限制

條例從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實際出發充分考慮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醫學技術特點和各個地區可能存在的技術能力的侷限性,爲保證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科學和公正性,對醫療事故鑑定專家庫的組成作出了不受行政區域限制的規定。

這一規定保證了不同地區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的實際鑑定能力和權威性,提高社會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的信任程度。地方醫學會在組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庫時可以根據需要,針對本地區技術專業比較薄弱或者技術專業僅集中在某一兩個醫療機構的情況,在本地及本區域的範圍外聘請符合前述條件的專家進入專家庫。

不止工傷鑑定,各種醫療事故鑑定也需要專家組進行判定。條例要求鑑定專家組成員如工傷鑑定專家成員,必須有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至少有三年對應職務經驗和執業資格、技術,能夠保證科學公正的進行鑑定。有違法等不正之風的人員不能作爲鑑定專家。專家可不受地區的限制任職、外聘。

標籤:專家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