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家庭成員的滿足條件的判決標準是什麼?
一、遺棄家庭成員的滿足條件的判決標準是什麼?
遺棄家庭成員的滿足條件的判決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中國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種。主要特徵是:
(1)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
(2)在客觀上表現爲行爲人對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沒有生活來源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絕扶養的行爲。扶養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4)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應當履行扶養義務。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但犯罪動機的不同不影響定罪,可作爲量刑時考慮的情節。
二、遺棄罪與虐待罪的界限
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虐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複雜客體,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權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
而虐待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爲經常或連續折磨、摧殘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的行爲。
3、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在一個家庭內部共同生活的成員。
4、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兩罪在主觀方面雖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內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爲人有意識地對被害人進行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對象不同。遺棄罪的犯罪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
對於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爲,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特別是遺棄的具體行爲也是需要基於實際的後果來進行判定的,如果達到了遺棄罪的構成要件的,就是需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和處罰的。
-
老人分家不公怎麼樣辦?
老人分家不公怎麼樣辦?如果那個老人有幾個孩子,他就會有偏見。當他分離時,他的財產將不可避免地得到平衡。老人可以給孩子更多的財產或更少的錢。這是老年人的自由。不管你多給還是少給,你都是遵守法律的。首先,我們應該明白,作爲一個老人,他有權利選擇如何分配自己...
-
女子隱瞞多次婚史還有女兒這種行爲算不算騙婚?
一、女子隱瞞多次婚史還有女兒這種行爲算不算騙婚?女子隱瞞多次婚史還有女兒的情況,並不一定構成騙婚行爲,我國法律上的騙婚是欺騙者以詐騙錢財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結婚爲誘餌而實施的犯罪行爲。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騙婚的概念,騙婚一般以詐騙罪論處...
-
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幾年構成失蹤?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幾年構成失蹤?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爲失蹤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從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
-
夫妻吵架後分開過屬於因感情不和分居嗎?
夫妻分居都是因爲老是吵架,導致冷戰,最後發展爲分居。分居一般都是因爲夫妻的感情不和睦,如果因爲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話,也許會導致起訴離婚。因爲吵到導致分居的,並不完全是因爲感情破裂造成分居,還是需要看雙方吵架之後造成的後果。如果吵架之後導致感情不和睦,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