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夏季高溫潮的到來,又引發了高溫補貼的熱門話題。雖然國家早已制定了高溫補貼的相關標準而且也已經有多個省份制定了自己的標準。但是高溫補貼的發放仍然是社會的一個難題,國內爲此成立了專項檢查組督促企業按照規定進行高溫補貼的發放。那麼石家莊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爲您解答。
一、石家莊高溫補貼標準
日最高氣溫達到35 以上、40 以下的,企業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日最高氣溫達到40 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衆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企業應停止室外露天工作。企業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 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 以下的(不含33 ),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石家莊隸屬河北,2017年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發放時間:6月-9月份。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從成本費用中列支,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如果企業不執行規定,拒發高溫津貼,或者存在違反高溫天氣工作時間、休息時間以及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爲,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區縣勞動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二、防暑降溫費不等於高溫津貼
來自省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資訊,防暑降溫費不等同於高溫津貼,符合條件者可以同時領取這兩項費用。
比如,一名在戶外作業的建築工或保潔員,除了領每天15元的防暑降溫費外,如果工作時間溫度高達35℃以上,還可領取每天25元的高溫津貼。有單位以飲料來衝抵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這樣做是不對的。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不能用發放降溫品來替代,須以現金形式發放。
如果勞動者符合高溫補貼發放標準但是卻沒領到這筆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由勞動監察部門來督促企業進行發放。
三、夏季小常識
1、忌受熱後“快速冷卻”。炎夏,人們外出或勞動歸來,喜歡不是開足電扇,就是立即去洗冷水澡,這樣會使全身毛孔快速閉合,體內熱量反而難以散發,還會因腦部血管迅速收縮而引起大腦供血不足,使人頭暈目眩。
2、空調室內外溫差不宜太大。使用空調室內外溫差不超過5度爲宜,既使天氣再熱,空調室內溫度也不宜到24度以下。
3、不宜佩戴金屬首飾。金屬裝飾品中的某些金屬沾上汗水,佩戴時,所接觸到的面板可能會出現微紅或瘙癢等症狀,容易引發接觸性皮炎。
關於石家莊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的問題小編的整理就這麼多了。如果企業無法保證勞動者工作地方溫度在33度以下的,就應該支付高溫補貼了。如果企業無法保障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溫度又拒絕發放高溫補貼的話,大家可以透過單位從屬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另外高溫補貼和防暑降溫費是兩種補貼,可以同時認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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