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應該如何寫
離婚協議書的基本書寫方式爲: 男方: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證號碼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因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具體內容。男方和女方落款。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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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一方要補償需符合什麼條件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具體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婚後財產採取分別財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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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離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那麼判決其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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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法院會叛離嗎
向法院起訴離婚以後,法院有可能判決離婚,也有可能判決不準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的判斷標準是,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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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要帶什麼證件
您雙方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攜帶:(1)本人有效的身份證(可爲有效的臨時身份證);(2)本人有效的戶口證件(戶口本、集體戶口本人頁、戶籍證明原件);(3)結婚證或結婚登記查檔證明;(4)離婚協議書;(5)離婚登記照片(每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法律依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