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去名
離婚房產去名流程爲:雙方持有身份證明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去名手續即可。如果貸款沒還完,會比較麻煩,因爲減名字房產證要換掉,房產證號也會變,相應的,在銀行的抵押證也要變,這樣就要去銀行開證明,還要向銀行申請變更抵押人。銀行同意後再去交易中心辦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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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一方有過錯可以請求賠償嗎
可以的。離婚過錯方賠償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金額目前司法界尚無定論,但可以參考以下幾個方面因素: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2、無過錯方所受到的現實損害;3、過錯方與無過錯方的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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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果有孩子要怎樣離
協議、訴訟,在其中約定或判決孩子由誰撫養,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孩子撫養權歸屬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爲原則,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兩週歲以下一般有女方撫養,兩週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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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法院判斷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其他。“應該”的標準由法官掌握,法官往往更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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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財產分割後悔了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的一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無欺詐脅迫行爲,一般會被法院駁回。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