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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法院判斷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暴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其他。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應該”的標準由法官掌握,法官往往更看重當事人是第一次起訴還是第二次起訴,一般來說,第一次起訴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官不會判決離婚,中間會給六個月修復感情的時間,如果判決書生效六個月後,雙方仍沒有修復感情,則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第二次起訴離婚,不管對方是否同意離婚,判離的概率都在90%以上,所以,如果想要快速離婚而對方不同意,建議不用考慮法定叛離的標準,而是儘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