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中的違約行爲實施後需要承擔什麼違約責任?
一、工程合同中的違約行爲實施後需要承擔什麼違約責任?
1、賠償損失。發包人、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與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相同,如果沒有約定賠償損失,則承包人承擔一般法定賠償責任,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承包人在訂立合同時預見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2、支付違約金。施工合同的當事人雙方也應當在合同的專用條款中約定承包人違約時違約金的數額或者計算方法。
3、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的違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採取返工、修理、更換等補救措施。
4、繼續履行。對於承包人的違約行爲,發包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承包人應當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繼續履行施工合同。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施工合同中承包人違約情形有哪些?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違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
1、私自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其他人,將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移給其他人;
2、未經監理人批准,私自將已按合同約定進入施工場地的施工設備、臨時設施或材料撤離施工場地;
3、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設備,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又拒絕清除不合格工程;
4、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預期造成工期延誤;
5、缺陷責任期內未對工程接收證書所列缺陷清單的內容或缺陷責任期內發生的缺陷進行修復,又拒絕按監理人指示再進行修補;
6、承包人無法繼續履行或明確表示不履行或實質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不管是工程的發包方還是承包方都需要按照已經簽署的工程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不履行,那麼就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根據現行民事法律的規定,若違約行爲給對方合同當事人造成了損害,那麼守約一方可依法提出獲得違約金、賠償金等的請求。
-
施工方簽完施工合同違約可以終止合同嗎
一、施工方簽完施工合同違約可以終止合同嗎?施工方簽完施工合同違約的,發包方可以終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
-
工程施工時有不可抗力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根據建築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火山、洪水、地震等,政府行爲如徵收、徵用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
-
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處理的方式有
律師解析:1.電信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千至1萬元以上的,認定爲刑法中規定的“數額較大”標準;2.電信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萬至10萬元以上的,認定爲刑法中規定的“數額巨大”標準;3.電信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萬元以上的,認定爲刑法中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標準。法律依據:《刑...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1、總價合同是在合同中確定一個完成項目的總價,承包單位據此完成項目全部內容的合同。建設單位易於確定報價最低的承包商,易於進行支付計算。2、單價合同是承包商在投標時,按投標檔案就分部分項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3、成本加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