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工程合同糾紛是工程糾紛中相當常見的一類糾紛,和一般糾紛一樣,我們需要確定其管轄法院,才能跨出用法律解決糾紛的第一步,那麼工程合同糾紛到底怎麼確定管轄法院呢?下面本站小編爲你詳細介紹,相信對你有所幫助。
一、管轄權確定的依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其中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二、合同履行地的理解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和接受履行義務的地點,即義務清償地點。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是雙務合同,即由發包人提供設計工作所依據的基礎檔案和情況,設計人交付設計檔案,並由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在實際操作中,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區別,有的明確了交付設計圖紙的地點,有的對交付圖紙的地點沒有約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協議的,按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根據交易習慣,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點應該是發包人接受圖紙所在地。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工程合同糾紛一般由合同約定的履行法院管轄,但合同沒有約定時,由發包人接受圖紙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透過小編的介紹,您知道工程合同糾紛應該向哪個法院起訴了吧?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使用我們本站的在線法律諮詢平臺,我們定將竭誠爲您服務。
-
工程合同沒有開工算違約嗎
一、工程合同沒有開工算違約嗎工程合同沒有開工屬於違約。施工單位不按工程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經建設單位催告後仍然不開工的,建設單位可以通知施工單位解除合同,並且要求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
-
土方工程開什麼發票,發票使用的管理辦法有什麼
在進行土方工程施工時,往往需要開相應的發票,那麼,土方工程開什麼發票呢?這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因爲土方工程本身的性質原因,應當到主管地稅申請代開“建築業統一發票”。發票使用的管理辦法是什麼呢?下面,本站會爲大家解答。一、土方工程開什麼發票呢?應當到主...
-
施工合同備案是施工單位還是發包單位?
一、施工合同備案是施工單位辦理還是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爲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築和市...
-
施工合同沒有備案的後果是什麼意思?
一、施工合同沒有備案的後果是什麼意思?建築施工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可以導致後期出現矛盾糾紛時無法處理,備案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不備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備案與否在工程款結算方面有很大影響。對於經過招投標程序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標人中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