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是否經過招標辦備案有影響嗎?
一、施工合同是否經過招標辦備案有影響嗎?
施工合同是否經過招標辦備案是沒有影響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1、刪去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中的“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刪去第五十三條中的“招標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3、刪去第五十四條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綜上,施工合同的備案已經全面取消,如果在新法律制度出臺之前,已經辦理了施工合同的備案,雙方協商一致修改了施工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可以到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修改備案過的施工合同。
二、《民法典》對於施工合同的規定
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第七百九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編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七百九十七條 發包人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第七百九十八條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七百九十九條建設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並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其實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法律法規也是在不斷的進步的,一切都是以經濟發展便利爲主的,我們作爲合同的當事人的話要注意相關的政策的變化。
-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規定哪些內容
一般是包含以下四個內容: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
-
施工合同糾紛怎樣證明工程交付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施工合同糾紛與工程交付是沒有聯繫的,工程施工結束後,經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就可以交付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
-
多少造價的工程必須備案
看具體情況定,各個地區略有差別,常規的規定是30萬以上需要招標備案,也有個別單位要求10萬以上就招標備案。根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
-
施工合同承包人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承包人違約責任有哪些?1、勘察、設計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設計檔案拖延工期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勘察人、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者免收勘察、設計費並賠償損失。勘察單位的主要義務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工程測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