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條款有哪些
合同的主要內容
可以依據國家頒佈的有關合同示範文字擬定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專用條款,並特別注意以下條款:
(1)工程名稱、地點、範圍和內容;
(2)工期,包括整體工程的開、竣工工期以及中間交付工程的開、竣工工期;
(3)工程質量保修期及保修條件;
(4)工程造價;
(5)工程驗收及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方式、支付方式;
(6)設計檔案及概算預算、技術資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應及材料進場期限;
(8)工程變更;
(9)違約、索賠和爭議;
(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
民辦學校服務收入是否可以質押
一、民辦學校服務收入是否可以質押1、民辦學校服務收入不可以質押。2、一般意義上的學校是屬於事業單位性質的,不具有經營性,學校的任何財產都不屬於擔保的範圍。3、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
-
建築材料採購合同違約金是多少
一、建築材料採購合同違約金是多少合同解除後,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違約金。如果沒有約定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
-
項目工程能否做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
-
工程合同幾年後起訴生效
一、工程合同幾年後起訴生效工程合同產生糾紛的,要在產生糾紛後3年內起訴纔有效,向法院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是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