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固定單價合同
一、 合同價款的確定:
1.1 本項目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單價,風險係數爲: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價款中包含的風險範圍爲以下√項,風險範圍以內綜合單價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按實調整,調整辦法見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價款的調整”部分的約定。
1.2.1 工程量增減15%以內,綜合單價不調整。
1.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檔案,在合同工期內,不調整。
1.2.3合同工期內乙供材料價格變化在下列幅度:上漲或下跌5%, 10%以內不調整:
1.2.4其它說明 。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原則
本項目超出工程量清單及風險範圍的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爲按實際發生計量,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合同價款的調整
2.2.1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檔案除材料價格外按照以下√項調整,材料價格的調整按照2.2.5款約定。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檔案,均按檔案規定調整。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均按檔案規定調整。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檔案規定執行;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不按檔案規定調整。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檔案規定執行;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其它約定: 。
2.2.2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確定原則爲以下√項:
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
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結算工程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3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後,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4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徵改變,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2款。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調整方式: 。
2.2.5 材料價格的調整。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採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檔案中涉及材料價格調整規定的,均按檔案規定調整。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1.2.3款約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增)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減)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增)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減)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爲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2.6 措施費用的調整。
本項目風險範圍以外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措施費用調整採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其它約定: 。
2.3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3.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3.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並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3.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後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以合同工期爲參照對象)
2.3.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檔案約定質量等級爲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爲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3.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採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後確認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資訊)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3.7 工程審覈費用的支付方式採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全部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覈費用支付 。
2.4 補充約定:
第二部分 固定總價合同
一、合同價款的確定:
1.1 本項目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包乾係數爲: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價款中包含的包乾範圍爲以下√項,包乾範圍以內合同價款不予調整,包乾範圍以外按實調整,調整辦法見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價款的調整”部分的約定。
1.2.1 本項目在施工圖紙範圍內,工程量已經雙方覈實無誤,工程量不調整。
1.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檔案,在合同工期內,不調整(不可競爭費除外)。
1.2.3 合同工期內乙供材料價格變化在下列幅度:上漲或下跌5%, 10%以內不調整;
1.2.4其它說明 。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
本項目超出施工圖紙及包乾範圍的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爲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量,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合同價款的調整
2.2.1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合同價款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爲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爲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經對方確認後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爲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結算工程價款。
其它約定: 。
2.2.2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後,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3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徵改變,合同價款予以調整,其綜合單價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1款。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調整方式: 。
2.2.4 材料價格的調整。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採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1.2.3款約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爲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2.5 措施費用的調整。
本項目包乾範圍以外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措施費用調整採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其它約定: 。
2.3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3.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3.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並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3.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後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2.3.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檔案約定質量等級爲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爲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3.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採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後確認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資訊)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3.7 工程審覈費用的支付方式採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全部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覈費用支付 。
2.4 補充約定:
第三部分 可調整格合同
一、合同價款的確定
本項目合同價款採用可調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
在本項目上發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爲按實計量,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價格調整檔案按以下√項調整:
2.2.1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檔案,均按檔案規定調整。
2.2.2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均檔案規定調整。
2.2.3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檔案規定執行;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2.2.4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不按檔案規定調整。
2.2.5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檔案,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檔案規定執行;檔案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2.2.6 其它約定: 。
2.3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2.3.1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
2.3.2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
2.3.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經對方確認。
2.3.4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結算工程綜合單價。
2.3.5 其它約定: 。
2.4 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於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並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2.4.1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2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3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後,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4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餘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爲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5 其它約定: 。
2.5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徵改變,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爲以下√項:
2.5.1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2.5.2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3款。
2.5.4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徵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調整方式: 。
2.6 材料價格的調整。
2.6.1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採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檔案中涉及材料價格調整規定的,均按檔案規定調整。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增)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減)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增)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檔案調減)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2.6.2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爲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爲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7 措施費用的調整。
2.7.1 在本項目上發生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2.7.2 措施費用調整採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爲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其它約定: 。
2.8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8.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8.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並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8.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後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2.8.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檔案約定質量等級爲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爲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後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爲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8.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採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後確認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佈的指導(資訊)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8.7 工程審覈費用的支付方式採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覈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覈減率超過 %,全部審覈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覈費用支付 。
2.9 補充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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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工程施工合同樣書
港口工程施工合同樣書工程名稱:甲方:乙方:年月日甲方_______爲興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爲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2.下列檔案構成整個合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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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甲方需求,委託乙方施工項目B屋面防水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一、面積和價格:1、本工程屋面大約爲平方米,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2、本工程B防水層價格爲拾八點元平方米,大約工程造價爲元。二。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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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單項工程施工標準合同範本
關於單項工程施工標準合同範本甲方: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第一條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第二條承包內容甲方根據施工需要,依照業主招標檔案中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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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施工合同樣本
標準施工合同樣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居裝修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家庭裝修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