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女方爭奪撫養權嗎?
一、起訴離婚女方爭奪撫養權嗎?
是否要爭奪就要看實際的情況;在進行爭奪的時候要有證據證明能爲子女提供更好的學習生活條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撫養權。具體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況證明:
1、工作性質;
2、工作環境;
3、收入狀況;
4、居住條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養;
7、其它家庭成員狀況。
二、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三、兩歲以上十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四、十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綜合上面所說的,起訴離婚的情形一般是因爲雙方不能協商辦理離婚手續而進行實施的行爲,在離婚的時候對於申請的一方是可以針對於雙方的撫養權還有離婚財產的分割,以及債務的分割來進行處理,同時還要有相關的證據材料才能進行合法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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