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判決探望權一般多久一次
一、人民法院判決探望權一般多久一次?
一般以協商爲主,雙方本着實際方便的原則來定,不能太多。具體方式在離婚時由雙方約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法院會判決。
一般每個月兩、三次,情況不一樣,法院的判決會不一樣。沒有次數的法律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週或雙週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或十週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願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
二、探望權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
1、探望權人患有嚴重的傳染病,這是基於對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慮;
2、探望權人不按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探望方式、時間、地點探望,嚴重影響子女生活學習;
3、探望權人將子女帶入色情場所或讓子女觀看不健康的影視、書刊的;
4、探望權人道德敗壞、通姦、姘居、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對子女身心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的;
5、探望權人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6、探望權人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爲或者違法犯罪行爲的;
7、探望權人發現子女有不良行爲或違法犯罪行爲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的情形。
法院可能也是根據情況,相機對孩子的探望權作出的相關判決,無論人民法院判定的是半個月探望一次,還是一個月探望一次,這都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況且,就算法院判定了當事人一個月可以探望一次孩子,但時間到了以後也難以保證孩子有什麼事情出國或者也不在本地了,這些操作起來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
不給撫養費以後子女可以不給贍養費嗎
血緣關係使得家庭成員們在法律上互相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這是基於每個人的人身基礎產生的,因此很難免除或者發生變更;同時這些權利義務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進行主張和要求。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
-
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什麼條件?
夫妻的離婚在經由法官審理判決之後可能就會把撫養權判給其中的一個人,可是如果在後期的生活中發現自己沒有能力撫養或者由對方發現其不具備能夠撫養好孩子的能力就可以要求把撫養權收回給自己,那麼,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什麼條件?一、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
-
大學生人流要監護人嗎?
打胎如果去正規醫院的話,這個是要監護人簽字的,建議如果要採取人流手術的話,應該儘早到醫院進行手術,以免胎兒逐漸增大的話再手術對身體的傷害也就越大。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①祖父母...
-
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行嗎?
一、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行嗎?女方放棄撫養權也不出撫養費只要與男方協商一致就是可以的。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