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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公證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一、繼承公證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繼承公證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到多媒體領號機上領取編號,承辦的公證員會根據編號依次辦理。

根據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本處公證員會告訴應當提交哪些證明材料以及照片。

如果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覈後,會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複印證明材料等事項。請別遺忘公證費發票。

在規定的時間內,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二、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麼?

1、實質要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爲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爲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爲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僞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其二,遺囑沒有爲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爲代書人。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繼承的遺產當中是包括有房屋的,那麼肯定是需要辦理繼承公證的,這個環節是必不可少的,具體的辦理的手續應當是由當地的公證機構來告知。比如說攜帶哪些材料,還有就是需要填寫哪些表格等。

標籤:公證 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