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二婚贍養的規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成年子女對於沒有經濟能力的父母是有贍養的義務,那麼在結婚後,是否有贍養對方父母的規定呢?就目前來看,在我國各地,離婚、再婚的現象是較爲常見的,二婚贍養的規定有哪些?
一、二婚贍養的規定有哪些?
從法律角度看,我們國家法律並沒有哪一條明確規定兒媳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配偶的父母並不違法。在我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的範圍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贍養是在血緣和撫養關係的基礎上成立的一種回報式的義務。贍養的含義基本上符合我們通常說的孝順,在我國法律中,沒有公婆對兒媳的撫養義務,也無兒媳對公婆的贍養義務,並且在非特定條件下兒媳對公婆遺產也無繼承權,聲討兒媳不贍養公婆不孝順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所以贍養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贍養人。雖然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協助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且此規定只適用於夫婦關係存續期間。若贍養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或者贍養人死亡,那麼,配偶一方協助贍養的義務就自動解除了。
二、法律規定的贍養人是誰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三、法律鼓勵兒媳贍養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我國法律是鼓勵喪偶兒媳贍養公婆、喪偶、喪偶女婿贍養岳父母的。贍養是指供給生活所需,特指子女對父母在物質上和生活上進行幫助。
結婚後,夫妻一方對另一方的父母並沒有贍養的義務,我國法律關於贍養的規定只限於與自己有血緣關係,以及有撫養關係的年老沒有經濟來源的父母,對於由於結婚關係二產生的親屬關係,是否贍養,並沒有明文規定。
-
外國人收養孩子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並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
在華收養子女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登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的書面材料;2、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3、其他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
-
子女贍養父母法律規定具體是哪些
律師解析:子女贍養父母法律規定是:1.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2.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3.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
解除收養公證的手續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解除收養公證的手續辦理的方式:當事人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書面公證申請。公證機關依法對申請材料、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確認符合公證條件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應當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