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結婚的條件是怎樣的
結婚2.99W
律師解析:男女結婚的條件是:
1、年齡條件,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血緣條件,雙方不能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婚姻狀況條件,一方或雙方不得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
4、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1、年齡條件,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血緣條件,雙方不能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婚姻狀況條件,一方或雙方不得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
4、其他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
結婚年齡是多少歲呢
律師解析:中國法定結婚年齡是男性須滿22週歲,女性須滿20週歲。我國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是否愛法律保護婚姻、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且透過民政局註冊認可的婚姻纔是合法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
哪些病可以說是婚前隱瞞?
律師解析:《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一般來講,重大疾病通常是指醫治花費巨大且在較長一段時間內...
-
結婚戶口的遷移手續怎樣辦理
律師解析:辦理結婚戶口遷移手續的方式:1、向遷入地戶籍登記機關提交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等材料,申請戶籍遷入;2、向原籍地戶籍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3、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遷出證,申請戶籍登記。...
-
現在家裏結婚登記一般需要哪些手續?
律師解析:現在結婚登記都需要以下手續:1、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登記申請,同時提交相關的材料和證件,包括戶口簿、身份證和有關結婚的簽字聲明;2、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證件和材料進行審查,並且詢問雙方的相關情況;3、經過審查和詢問,符合結婚登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