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環境行政訴訟有哪些主要特點
一、環境行政訴訟有哪些主要特點
環境行政訴訟與普通行政訴訟相比較,也具有一些特點。
首先,環境行政訴訟要求被訴訟者一定是國家環境行政管理機關,而原告則應該是環境行政管理部門管轄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也就是說只有公民個人或企業事業單位對環境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行爲不服時才能夠針對該機關提起環境行政訴訟。
其次,環境行政訴訟要求針對某個具體的行政行爲,也即行政機關依據相關法律針對某個公民個體或某企業事業單位執行的行政行爲。
第三,環境行政訴訟旨在解決環境行政糾紛,內容審査需參考環境法規定,具體程序則按照訴訟法執行。根據糾紛內容的不同,環境行政訴訟可以分爲要求履行職責訴訟、司法審査訴訟和要求行政機關賠償訴訟。
其中,司法審査訴訟是指公民個體或企 業事業單位對環境管理機關履行職責的具體行爲不服提起的,要求法院審査其行爲的合法性、適當性的訴訟。
二、環境行政訴訟的主要原則是什麼
(1) 具體行政行爲合法性審査原則,是指環境行政訴訟的目的是要求法院審査具體行政行爲是否合法,即證據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理,法律依據是否正確全面等。如果合法則維持原行政行爲,如果不合法,則撤消或部分撤消原行政行爲。
(2) 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環境行政訴 訟的雙方當事人往往是行政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在日常工作中這兩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但是,在環境行政訴訟中,作爲原告的公民個體或企業事業單位與作爲被告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是平等的。
(3) 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有權進行辯論原則,是指當事人在 法院審理的過程中,有權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陳述自己的觀點及案情事實,維護自己的權益。
(4) 不適用調解原則,是指在環境行政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不可以用調解的方式使雙方達成協議,互相退讓,取消訴訟,而必須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直接做出判決。
(5) 訴訟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爲執行原則,是指儘管公民個體或企業事業單位提起了行政訴訟,但該具體行政行爲並不會因此而停止,除非被告決定停止、法院裁定停止或根據某些法律法規 要求應該停止。
(6) 以行政機關爲當然被告原則,是指在環境行政訴訟案件中,被告一定是與訴訟有關的具體行政行爲的執行機關,而非執行該行政行爲的工作人員。
-
我國環境行政訴訟的範圍是什麼
一、環境行政訴訟範圍是怎樣的環境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環境行政案件,解決環境行政爭議的範圍。只有屬於受案範圍的具體環境行政行爲,相對人才可以對其提起環境行政訴訟。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環境保護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環境行政訴訟...
-
不屬於環境行政訴訟受理範圍有哪些?
一、不屬於環境行政訴訟受理範圍有哪些?1、關於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爲2、抽象行政行爲3、內部行政行爲4、終局行政行爲5、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爲。6、民事調解行爲和民事仲裁行爲。7、行政指導行爲。8、重複處理行爲。9、...
-
環境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關係
一、環境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關係是什麼?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都是透過解決行政爭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法律制度,兩者有着密切聯繫。但前者是行政性的,後者是司法性的,它們的程序、方式、法律後果存在着差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
-
污染環境行政訴訟起訴狀範文是怎麼樣的?
一、污染環境行政訴訟起訴狀範文是怎麼樣的?原告:名稱: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民族:___職務:___工作單位: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被告:名稱:____地址: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