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合同糾紛的主體是什麼

合同糾紛的主體是什麼
律師解答:當事人。律師解析:合同當事人和與合同內容相關的第三人。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當事人是指簽訂合同的雙方,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要遵循公平、自願的原則簽訂合同。
第三人是指對他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