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的實際控制人的規定是什麼
基層職工在一般情況下很少有機會會接觸到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的,當然,我們家任何一家公司上班的時間如果特別長了的話,對於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肯定也是會有一定程度的瞭解的。有時實際控制人可能並不經常出現在公司當中,但是對於公司確實有絕對的權力的,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公司法中的實際控制人的規定是什麼?
一、公司法中的實際控制人的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透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爲的人。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一)投資者爲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二)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三)投資者透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四)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六)控制:指能夠決定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並可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狀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控制:
1、股東名冊中顯示持有公司股份數量最多,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2、能夠直接或者間接行使一個公司的表決權多於該公司股東名冊中持股數量最多的股東能夠行使的表決權;
3、透過行使表決權能夠決定一個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當選;
4、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實際控制人股權質押法律規定
實際控制人股權質押就是指股票的實際持有人將自己所持有的股票當作抵押品,向銀行申請貸款或爲第三者的貸款提供擔保。實際控制人股權質押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爲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爲標準,可分爲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爲股權質押。
一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並不一定是屬於公司的股東,可以是透過其他的投資關係成爲能夠實質上對公司擁有絕對話語權的人,比如說有些上市公司當中的投資者個人佔有股份就達到了50%以上的,那當事人在公司絕對是屬於一言九鼎的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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