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對外簽訂用人合同嗎?
一、分公司可以對外簽訂用人合同嗎?
可以簽訂。分公司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但是,由於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這樣的情形下,分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是應該由集團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樣,經過集團公司授權的分公司,也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仍然由集團公司承擔法律責任。至於勞動合同蓋什麼樣的公章,本身並沒有多大的法律意義,因爲蓋分公司的章也是由集團公司承擔責任的。在用人主體上,集團公司是唯一的,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因此,對於分公司的具體用人問題,主要在於集團公司對分公司如何管理和監控。
二、與分公司簽訂用人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一)公司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收入;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三、沒和分公司籤合同可以得到賠償嗎?
可以的,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勞動合同法規定,屬於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因此分公司和總公司主要區別就在於分公司它實際上是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如果是涉及到一些財務或者是其他重大變故的,是需要總公司的授權才能夠進行操作的。如果是分公司,他已經在有關機構申請了營業執照,那麼想要對外簽訂用人合同是可以的。
-
公司註銷後合同有效嗎
一、公司註銷後合同有效嗎公司註銷後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權利義務可能終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
-
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糾紛應該怎麼防範
一、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關於合夥債務的承擔問題發生糾紛,或者是關於合同違約發生糾紛。1、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要求合夥人對出資數額、盈餘分...
-
企業哪些所得可免徵或減徵企業所得稅
企業下列所得可免徵或減徵企業所得稅: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3、從事合格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4、合格的技術轉讓所得;5、法律規定的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稅收的...
-
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屬於股權轉讓前債務
一、民法典中如何認定屬於股權轉讓前債務民法典規定,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公司作爲法人,如果股東如實履行了出資責任的,股東轉讓股權後,公司債務由公司承擔。如果出資不實,股東承擔連帶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法人民事責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