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決議的權力哪個大?
每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中,都會有一個法定代表人,通常是由公司董事長擔任。而公司在決定重大決策的時候,往往召開股東會議,經過半數以上股東討論。並且在會後形成股東會決議。那麼,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決議的權力哪個大?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給出的這篇文章。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決議哪個權利大?
從某種意義上講,擔任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掌控了公司的核心權力。然而,法定代表人在行使權力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簡單說,法人是企業的負責人。股東只是公司的資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經營管理的權力,而股東只是投資者,不能對公司業務進行經營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籤合同時,只有企業法人簽字纔有效。股東不具備經營權。如果將來企業出現問題,要是倒閉的話,企業的財產將有股東投資入股的份額進行分配。這時,法人只是經營者,不能對企業財產進行分配。
股東會的職權有: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並決定他們的報酬標準;審查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審查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審批公司的財務預算或決算方案;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和表決須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二、股東會決議通常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綜上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掌握的是公司最高權力,同時也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較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會決議的權力的話,應該是法定代表人更大一些。因爲公司重大事項變化需要召開股東會時,要在股東會決議中寫清股東會的時間、地點、會議過程、透過表決的方案及股東簽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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