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費包括哪些開支?
一、董事會費包括哪些開支?
(1)董事會的日常開支,包括辦公費,外地董事會成員在企業開會和工作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費、郵電費和有關保險費的開支。
(2)董事會會務費的開支,包括董事會開會和工作期間董事會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的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以及有關的必要開支。另外,財政部規定:“未在外商投資企業中擔任實職的中方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在董事會召開期間發生的差旅費、會議費、補貼等可在企業的董事會會費中報銷,除此之外不得在企業中報銷任何其他費用和領取其他報酬。”
二、董事會費的相關法律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參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企業所得稅幾個業務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董事會費是指企業最高權利機構及其成員爲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財務制度和企業所得稅政策規定,董事會費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稅前扣除,但目前尚無明確扣除標準,實際徵管中應注意審查以“董事會費”扣除的費用是否真實、合法,是否屬於爲執行董事會職能而發生的費用,凡與執行董事會職能無關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第八條規定,關於董事費的徵稅問題個人由於擔任董事職務所取得的董事費收入,屬於勞務報酬所得性質,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董事費爲董事會支付給董事會成員的報酬,屬於董事會費。董事會費爲董事會及其成員爲執行董事會的職能而開支的費用,主要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稅前扣除的“董事會費”應是真實、合法,屬於爲執行董事會職能而發生的費用,凡與執行董事會職能無關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透過上述介紹可知,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的日常開支,包括辦公費,外地董事會成員在企業開會和工作期間的住宿費等開支。
綜上所述,對於很多入會的機構都會收取一定的入會金額。對於公司企業也不例外,對於董事會這個企業高層管理機構而言,也是要收取會費的,其目的主要是用於一些日常的開支、會務費的開支,保證各董事在辦公期間能夠得到很好的服務,不會被公共開銷所困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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