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監理的施工難點有哪些
1、監理的定位尷尬,權責不相稱因爲我國監理行業起步較晚,監理行業的發展還不是很完善,監理制度在我國的現實社會環境及建築市場各種潛規則的制約下實行仍有不少侷限性,舉步維艱甚至可能走進死衚衕。
監理的定位本應是工程管理諮詢服務性質的,受業主委託獨立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理並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而現實情況監理往往淪爲業主(建設單位)的附庸看業主臉色行事。
業主牢牢掌控着工程參建各方工程款(包括監理費)撥付的大權,而工程安全、質量驗收的最終評判權和執法權掌握在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手中,由此監理的權力十分有限。
2、監理工作受制於業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建設領域“大業主、小監理”的情況沒有改變。
業主雖然委託聘請了專業的監理機構,但往往同時也設定了自己的工程管理部門。
業主的管理部門不僅管理項目監理機構,有的還跳過監理直接對施工單位進行管理和施加影響,監理通常只是對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及安全的控制有一定的權限。
在強勢的業主面前,監理很難獨立行使職權,監理工作的規範化打了折扣,監理的作用不能充分有效的發揮。
對於業主自身或由於業主的原因發生的一些違規違法行爲,監理想要管理、想要制止,卻往往有心無力,因爲監理費的支付掌握在業主手中,業主還可以有權要求撤換監理。
3、監理工作範疇侷限監理工作本應是貫穿於建築工程實施的全過程中的,但目前我國絕大多數建築工程的監理僅僅是作用於項目的施工階段,而且侷限於施工階段的質量和安全控制,這導致監理工作的很大侷限性和工程管理的斷檔。
當業主聘請監理機構之後,監理直接進入到施工階段,而沒有參與項目的前期諮詢、招標代理、造價諮詢、施工前準備及竣工後的運營保修,導致監理不能對項目的全壽命週期的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進行規劃和管理,不能充分理解業主的建設目標和意圖,監理工作的開展存在一些盲目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監理的工作效率和質量,爲業主提供的服務是局部和片面的。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條 定義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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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驗收流程
分部工程組織驗收程序: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對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項目各參與方項目負責人的質量行爲給予監督、檢查、管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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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工減料屬於什麼犯罪
不是犯罪,處理施工單位偷工減料的方法:建議上報給上一級相關部門處理(如相關科室審查立案),由它來調查取證相關人員開展調查、檢查,收集證據。調查終結,承辦人寫出調查終結報告。《建築法》第七十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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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糾紛如何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一後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須由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2)須雙方互負的債務有先後順序,且後履行一方以對抗先履行一方的一些權利。(3)須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適當。二當事人無論是履行合同義務還是行使合同權利以及抗辯權均應當遵循誠實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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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保修期限有多久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水利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移交證書寫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於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規定。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承擔責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水利工程在規定的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