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15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並經審判人員審覈後,雙方當事人同意該調解協議經雙方簽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該調解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者捺印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要求摘錄或者複製該調解協議的,應予准許。調解協議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另行製作民事調解書。調解協議生效後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調解書申請強制執行。”該規定以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爲原則,爲人民法院提高民事案件調解結案率,實現及時化解矛盾,定紛止爭,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經濟秩序的目的提供了更爲具體和明確的法律依據。
《若干規定》出臺後,理論界和實務界均有人提出,《若干規定》第15條關於調解協議效力的規定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89條、第91條相牴觸,其內容突破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立法法》的規定,司法解釋不能超越基本法,最高人民法院無權作出與《民事訴訟法》內容相違背的司法解釋。筆者認爲,《若干規定》關於調解協議的效力與《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並不相悖。有人之所以提出《若干規定》與《民事訴訟法》相牴觸的觀點,主要是混淆了調解協議與調解書、一般規定與特別規定之間的關係。
-
勞務外包合同審覈談判要點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
-
醫療糾紛的談判方式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
-
如何進行房屋買賣談判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
-
法院調解必須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一、法院調解必須遵循的原則有哪些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適用調解方式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守以下三個原則:(1)自願原則。自願原則,是指人民法院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時,必須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包括調解活動的進行和調解協議的達成,都必須以當事人自願爲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