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買賣新政策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現在也有了一定的新政策:
經濟適用房買賣新政策: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最低基準價爲每平方米1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
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徵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爲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1、什麼房子能賣,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爲準。
①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②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
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2、賣了房子後的結果,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後,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徵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爲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准予購房的核準通知。
-
房產證沒下來的買房合同怎麼籤?
律師解析: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進行產權過戶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買賣雙方簽下合同,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進行過戶。房產的交易是以產權的過戶爲界線,沒有過戶的產權原則不屬於買方,自然就不會有保障,相對而言,買方的風險較大。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
-
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有效嗎
律師解析: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1、購房合同可以有補充協議。2、當雙方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爲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並且購房合同補充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時,購房合同裏的補充協議即爲有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買房意向金轉爲定金可以退嗎?
律師解析:視情況討論。購房意向書中的定金,分不同情況,違約時有不同的處理。買賣雙方已經簽訂正式的《認購書》或正式的《購房合同》,買房者的定金可以抵作房價款,如果買賣雙方中一方違約,按照約定,適用“不予返還”或“雙倍返還”的規定,追究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
-
怎麼解決產權滿70年的房子
律師解析:產權滿70年的房子的解決方法如下:1、續取房產;2、繳納稅費;3、國家收回享政策性補償。房屋產權(Propertyrightsofhouses)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