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鋪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2、 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3、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目前房屋租賃糾紛居高不下,租賃當事人倘若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確定租賃關係之時,就能透過比較完善的租約的約定,明確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且在簽訂租賃合同後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或者對租賃合同予以公證,以確保雙方權益,相信肯定能將房屋租賃糾紛發生的機率減到最低。這樣不僅能活躍租賃市場,滿足求租人的要求,還可以讓貸款投資租賃者不至困於麻煩和糾紛之中,讓個人的理財方式作出更好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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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轉租房屋的情形是什麼
不能轉租情況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不能轉租情況二,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約定轉租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未約定可以轉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纔可以轉租房屋;未徵得出租人同意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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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權與租賃權的區別包括什麼?
一、用益物權與租賃權的區別包括什麼?性質不同:租賃權,是指承租人對他人所有之物,進行排他性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用益物權,是物權的一種,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因此從性質上說,租賃權是一種債權,只不過租賃權具有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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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
1.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以家庭爲申請單位,每個家庭確定1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爲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爲共同申請人。單身人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本人爲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限申請1套公共租賃住房。2.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在市裏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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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如下:一、一方嚴重違反租賃合同,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僅是對違反租賃合同方的懲罰,也是儘量減少損失的一種補救措施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法律行爲。二、一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履行合同,在允許的合理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