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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怎麼使用

1.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房屋時滿足條件可進行公積金貸款;
2.無房租賃提取:職工名下無房時可憑藉租房合同提取一定額度的公積金;
3.銷戶提取:滿足銷戶條件的職工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4.治療重大疾病:職工治療重大疾病時可提取公積金;
5.低保特困使用:家庭納入低保或者特困情況下可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怎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