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現問題找哪個部門
房子有問題找房地產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或其他組織部門。
當事人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協商解決,或向相關部門請求幫助進行調解;協商不成時,應當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如仍未解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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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承租糾紛應該找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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