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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進監獄,另一方可以離婚嗎

法律2.32W
夫妻一方進監獄,另一方可以離婚嗎
夫妻一方進監獄,另一方可以離婚
夫妻一方在監獄服刑,可以申請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2、關於服刑人員的婚姻登記問題服刑人員申請辦理婚姻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擴展資料:與服刑人員離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會按照訴訟程序到監獄進行調解,對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依法判決離婚。
3、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4、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在我國服刑期間家屬是可以會見的,會見的時候夫妻雙方就可以簽訂離婚協議。這個時候需要民政局的配合,經女方向民政局申請,由民政局工作人員到監獄爲服刑人員及其妻子辦理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