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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錢,把他車開走了,這算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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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欠錢,把他車開走了,這算犯法嗎
別人欠錢,把他車開走了,這算犯法嗎
1、未經債務人同意或未經人民生效法律文書強制執行,就以侵佔他人財物的方式主張權利,屬於違法行爲
對方報警後,當事人會被責令退還車輛,並追究當事人尋釁滋事違法行爲的責任。
2、如果經警方行政處罰之後,當事人繼續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爲,擾亂社會秩序的,會被依據刑法293條追究尋釁滋事罪的刑事責任。
3、所以,當事人還是透過合法的方式維權,要麼經過對方同意,要麼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利,可以在訴前保全對方車輛。
4、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應當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