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起訴狀,訴訟時效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可以中斷嗎
可以,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和訴訟時效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根據上述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進行了仲裁,並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決書;
2、當事人對勞動爭議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這三個條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見,勞動爭議仲裁是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必經程序。
勞動爭議案件訴訟時效與仲裁時效的關係是: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就喪失了請求法院保護民事權益的權利的法律制度。仲裁時效是指具有訴訟權利能力的當事人,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行使自己的權利,否則,法律規定消滅其申請仲裁權利的一種時效制度。而在勞動爭議案件中,仲裁是訴訟的必經程序。對仲裁前置的訴訟案件,究竟應適用哪個法定期間?我國仲裁法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適用該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勞動法對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沒有規定,勞動爭議案件就適用該規定的行使權利的法定期間。因此,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與仲裁時效是有聯繫的,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時效寓於仲裁時效之中。
如果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了仲裁時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過訴訟時效受理,那麼,勞動法第八十二條對仲裁時效爲60天的規定就失去了意義。所以,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了仲裁時效即喪失了勝訴權。
二、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與訴訟時效的區別主要包括:
①法律根據不同
訴訟時效的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依據是《勞動法》。
②適用範圍和對象不一致
訴訟時效廣泛適用於民事法律關係,超過時效則喪失勝訴權,但權利並
不消滅;勞動爭議仲裁時效適應於勞動法律關係,超過時效則不再受理。
③性質和期限不同
訴訟時效是民事審判活動適用的期間,有普通訴訟時效2年、特殊訴訟時效1年、最長20年規定;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決的法定期間,是帶有勞動行政性質的期間,依《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2條爲6個月,依《勞動法》第82條爲60日,比訴訟時效短。
④二者的中止、中斷情況不同
訴訟時效的中止存在於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原因是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原因消失後繼續計算,可以多次中止;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中止只能在60日內,原因有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以及在此期間申請調解而中止。
訴訟時效還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可以多次中斷,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卻沒有明文規定,依司法解釋,仲裁期間因勞動者請求救濟、單位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綜上所述,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可以中斷的,在滿足一定的額情況下,當事人也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履行相關的義務而要求中斷,當然中斷提出後,仲裁的時效就會重新開始計算,而勞動爭議案件的時效也是在仲裁時效中的。
-
我想問一下針對房子頂層漏水怎麼辦
我想問一下針對房子頂層漏水怎麼辦頂層漏水的解決方法:1、找物業解決:樓頂漏水,根據樓房的相關規定,如果是商品房,可以找物業管理,讓物業解決,如果不解決可以投訴物業;2、查找漏水原因:樓頂漏水,如果不屬於物業管理範圍的,只能自己補修的話,那就先查找漏水的地方了,看漏水面...
-
借條時間能改嗎
借條時間能改嗎1、借條一旦確定,不宜單方修改,包括借條時間都不得改動,否則容易被認定僞造借條。2、如果我們有證據證明借條是僞造的話,那可能說明借貸關係不成立,當然就不需要償還該筆借款。但問題關鍵是必須有證據證明借條是僞造的。3、一般情況下,如果借條上其他...
-
我需要融資,長春
融資擔保貸款長春的條件是什麼呢?以下是融資擔保貸款長春的條件:銀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擔保爲企業申請銀行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以用於新建、擴建、改造、開發與購置設備等目的擔保。貸款擔保期限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一般爲三年以上。銀行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是爲企業申請...
-
2024年度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表
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評殘標準一樣嗎您好,傷勢醫治結束後,可以先向司法鑑定所申請傷殘等級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鑑定,具體幾級傷殘或和誤工時間、護理時間、營養時間以鑑定結果爲準,雙方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