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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倒閉沒簽合同員工要怎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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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倒閉沒簽合同員工要怎樣賠償
分公司倒閉沒簽合同員工要怎樣賠償
1、公司倒閉,應當向沒有籤合同的員工賠償經濟補償金和從用工之日起到公司倒閉之日爲止的工資,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