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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集資房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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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和集資房的區別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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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區別

集資房與商品房的區別

1、土地使用權的區別:

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集資房,是改變住宅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傳統制度,實府、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建房成本,透過多方籌集資金進行房屋建設而不透過市場購買而直接分配的一種房屋。

2、集資房與商品房比較,在手續申辦上的區別:

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
》、《房屋銷售許可證》。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而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透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稅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資房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