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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虛增賬號活躍度與虛假刷量等服務,一公司因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100萬元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作者:劉洋 餘博 婁曉陽

提供虛增賬號活躍度與虛假刷量等服務 一公司因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100萬元

近日,重慶兩江新區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審結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判令重慶某公司立即停止經營針對快手App平臺的某智能雲控系統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快手App系提供短視頻記錄、分享的社交平臺。2021年,快手公司發現重慶某公司透過其某智能雲控系統進行虛增作弊賬號活躍度、爲指定賬號提供作弊刷量服務,並在提供轉發視頻作品服務時,對指定視頻自動下載後重新發布時不再顯示原發布者資訊,並去掉所有水印的行爲,涉嫌不正當競爭,遂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後認爲,快手公司依託於快手平臺上的數據所獲取的商業利益依法受到保護。重慶某公司透過其某智能雲控系統實施的上述被訴行爲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故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虛假刷量、虛增作弊賬號活躍度等不正當手段,損害了互聯網平臺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平臺其他用戶的利益。爲規制互聯網領域利用技術手段進行的不正當競爭行爲,2017年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時在第十二條的互聯網專條中規定了兜底條款。

司法實踐中,適用上述兜底條款須滿足三個條件:一是經營者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爲。本案中,重慶某公司提供的養號功能及轉發視頻服務,均依託於其某智能雲控系統的批量化、自動化操作技術,並利用技術手段去除視頻的原作者資訊。二是不正當競爭行爲導致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服務無法正常執行。涉案某智能雲控系統提供的養號功能,影響了其他快手用戶的使用體驗。同時,其去除水印的行爲,影響了快手公司爲用戶提供的具有署名意義的水印自動化服務,妨礙了快手平臺的正常執行。三是不正當競爭行爲有悖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使用者透過涉案某智能雲控系統,侵害了他人的視頻作品權益和快手App平臺經營者的利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且不存在有利於提升消費者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正當理由。據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