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嗎,婚前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一、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嗎
很多人認爲,婚前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如果不公證協議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我國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規定婚前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爲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那麼,只要雙方就婚前財產的歸屬基於自願的原則達成了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無論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經過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在證明力上更高一些。
二、婚前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未婚夫妻由於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援,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因爲我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由於雙方結婚後,對財產的共同使用、消耗、經營,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分和認定,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議均無異議,否則婚前只能是“與君無緣”了。實踐中就有當事人在婚前個人投資買房子,婚後(尤其是後)多年纔想把房子做個婚前財產公證,以便留給自己的孩子,由於配偶不同意,費了好多周折。因此,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晚辦不如早辦,婚後再辦不如婚前就辦。
婚前財產公證的步驟
(一)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二)準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三)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雙方當事人當着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以上就是對“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嗎”以及“婚前財產公證如何辦理”的解答。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是有效防止離婚財產糾紛的途徑,而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更是爲保證協議效力上了一道保險。如果您看過此文,依舊對箇中細節拿捏不準,建議您尋找專業的律師,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問題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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