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檢察院量刑可以不簽字嗎
一、醉駕檢察院量刑可以不簽字嗎
檢察院量刑可以不簽名。檢察院量刑過重可以不簽名,但是當事人不簽名也可以視爲送達;量刑過重能申訴,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檢察院負責批捕和起訴。檢察院並不負責量刑,對嫌疑人的量刑由人民法院負責,在判決書送達,讓家屬簽字,只是表示已經通知到,家屬不簽字,送達人記錄在案即可,並沒有什麼後果。
醉駕即醉酒駕駛機動車,屬於危險駕駛罪的情形,原則上判處拘役、並處罰金的刑罰;對於醉駕的行爲人,定罪量刑時應綜合考慮其醉酒程度、行車速度、實際造成的損害等情況,對於醉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駕駛人不予定罪處罰,對於情節輕微不需判處刑罰的駕駛人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二、醉駕出交通事故怎麼處理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交通肇事罪從重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要根據過錯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根據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拘役並處罰金。如果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按照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
2、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爲。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
處理醉駕案件,檢察院量刑之後可以不簽字。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要由交警到現場進行勘查,認定事故責任,再按照相應的責任進行處罰,若存在醉駕出車禍還逃逸的行爲,需要從重處罰,要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銷司機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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