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用户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如果集体组织欲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组织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取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而有偿取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土地用户营利性的投资行为,因而只能以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于对外投资。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因用户的经营行为,土地使用权经常会背负如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这种土地使用权不仅在权利的行使和处置上受到法律和抵押权人等其他权利人的限制,而且因其可能被其他权利人追索而在财产价值上发生贬损,甚至完全失去投资的价值。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如同一般财产出资的要求一样,交付亦为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基本要求。土地的交付即为对土地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只有公司实际的占有和控制土地并进而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值才能得以实现。
同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仅需要交付,而且还需采取法定的权利移转形式。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按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应采取公示的方式,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能取得真正的、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也才是完全履行了其出资的义务。
简而言之,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就是包括以上四点了。其中有一点要注意到就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这块土地,在出资之前是没有任何的负债行为的,否则,这种土地本身的投资价值就会有所贬值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时候,重点就是要从这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
我国国土面积广阔,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都存在着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就会把握时机承包购买这些空置的土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进行投资建设。那么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一、什...
-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析:没有非法征用土地罪,只有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最新判刑标准是:1、一般情况下,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如果犯罪行为导致国家或集体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
村里给了一块地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人...
-
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的流程
【为您推荐】文水县律师尧都区律师常平镇律师市南区律师卢湾区律师苏仙区律师临县律师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多数的农民都到城市里来发展。那这样,他们之前住的地方就有很大一批空了的房屋。那他们可以把房屋卖出去,在城市里来买房,那就要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