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分析
郭某一直在地级市做生意。5年前,他将自己的承包地转包他人,土地转包合同中约定,转包费每年800元,转包期限20年,转包费1.6万元,一次性付清。20××年郭某在市里买了房子,一家五口转为城镇户口。村委会认为郭某迁出户口后,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应该再收取土地流转费,要其将20××年以后剩余的土地流转费返还村委会所有。郭某却认为,自己转包土地在先,迁出户口在后,收入应该归个人所有。双方争执不下,村委会将郭某推上被告席。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剩余的流转费用归村委会所有。
一、评析
承包人无权收取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承包方一次性收取了流转费后,如果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期限的流转费,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如果流转费是分期支付的,第三人则应当将流转费支付给发包方。因此法院判决剩余流转费归村委会所有是正确的。
二、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发包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且流转期限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收取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承包方已经一次性收取了流转价款,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2、流转价款为分期支付,发包方请求第三人按照流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三、释义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是国家法律赋予承包方依法、自主地处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项重要权利,目的在于保障农村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但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就永久地拥有这项权利。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且流转期限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产生的纠纷,按照上述情形处理。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农村土地承包法》是解决济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也是理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中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标准,因此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提高济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解决成功率的重要办法。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泰州律师。
-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
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用户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几年?
我们在进行土地承包时要按照规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但并不是你签订了合同,就可以一直承包下去,还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而这个又与你种植的作物是息息相关的。在实际中,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权限只要不超过法定的承包年限,均是有效的,可以由于双方自主决定。在《农村土地...
-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
一、住宅土地使用年限40年吗?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
-
农村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一、农村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