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十七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十七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的事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在法律规定了必备条款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2、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的问题。
3、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该法的最终价值目标。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该法可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有利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书与就业协议书有以下区别:劳动合同书是毕业生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校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书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协议书...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
律师解答:80%。律师解析:百分之八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
-
大病超2年企业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析:医疗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劳动者大病超过2年,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女职工怀孕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析:女职工怀孕,若没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怀孕女职工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属于违法辞退的,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