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根据各地政策,报销范围有差异)
:
女职工生育保险有哪些好处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
辞职劳动合同解除要求是什么
律师解析:辞职劳动合同解除要求是:1.双方协商一致;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
辞职需要提前多久
律师解析:1、辞职要提前30日;2、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
劳动合同到期能如何续订
律师解析: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程序:1、劳动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原劳动合同届满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续签;3、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应当提前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
-
哪些叫劳务合同纠纷
律师解析:劳务合同纠纷是指劳务合同纠纷是在劳务合同的基础上所发生的用工单位与劳务公司(或劳动者)之间的争议。在发生劳务合同纠纷时,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与劳务接受人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协议,劳务提供人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