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40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必须满一年以上。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扶养关系。
也就是说你必须先去申请低保,低保是以户为单位的,申请家庭每个成员的收入都算在内具体的你可以问你所在街道具体管理廉租房的人,一般街道市民中心会设廉租房窗口,你可以去那里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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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转租房屋的情形是什么
不能转租情况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不能转租情况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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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与租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
一、用益物权与租赁权的区别包括什么?性质不同: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因此从性质上说,租赁权是一种债权,只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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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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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承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