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多少钱,大竹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劳动者而言,很多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在工伤当中死亡,往往会涉及到工伤赔偿问题,那么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多少钱
工伤死亡的赔偿,主要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死亡赔偿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所以工亡具体赔偿多少钱因地区因人而异。着重要说明的是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大竹律师 大竹县律师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者主张工伤死亡赔偿是有时效限制的,主张工伤死亡赔偿的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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