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9.29K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依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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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概念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已经或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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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实施除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本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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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立案标准
破坏交通设施的过失行为必须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即造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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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概念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