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原告如何开场白
说自己的诉讼状、证据质证、发问、最后陈述是否调解、判决,都是法官在指导法庭的运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宣读鉴定意见;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开庭前被告应做的准备: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提出,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到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被告通过答辩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便于法院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全面审查案情。愿意聘请律师的,应当尽快聘请律师,给律师充分的做调查取证工作及辩论的时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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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能否中断
律师解析: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能中断。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特定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包括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所以侵权之债作为债权请求权中的其中一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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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再审后会怎么样办
律师解析:可以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发的生效判决书不服,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再审判决结果可能不会让申请人满意。再审申请人对再判决后不服时,最重要的法律救济措施是申请抗诉,对再审判决结果不服的,申请再审的,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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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民事裁定书怎么办
律师解析:当事人在收到民事裁定书之后:1、首先,可以仔细查看民事裁定书的内容;2、如果没有异议的,就按照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内容履行;3、如果是有异议的,可以在有效期内申诉或者上诉。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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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不执行怎么投诉
律师解析:法院执行局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法院执行或者由本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