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书本内容做成视频是否算侵权?
著作权3.12W
律师解析:把书本内容做成视频属于侵权行为。除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以外,任何未经作品权利人同意的传播行为都属于侵权。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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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律师解析:侵犯著作权罪刑事责任的承担:1、一般来说,是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是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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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软件著作权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罪
律师解析:犯软件著作权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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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表要填写哪些内容
一、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表要填写哪些内容?1、作品名称:填写申请作品登记的作品名称,要尽量简短(不得超过20个字)。所有申请材料的作品名称要保持一致。2、作品类别:根据作品内容,选择填写。(计算机软件请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登记)3、著作权人:个人作品,填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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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体现在哪些方面?
著作权是受法律重点保护的无形的财产,著作权是来源与智力成果的创造的,由于它的特殊性,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也与普通的侵权不一样,现在本站的小编为您介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