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怎么赔偿,有哪些补偿款
在中国,每个人都希望有自己的生活栖息地,但是有的时候为了国家的方针政策,有些人不得不暂时放弃自己原有的生活用地。同时他们也会得到国家的一些赔偿款。那么农村宅基地怎么赔偿?有哪些补偿款?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进行一个简单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是村集体所有的,再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补偿款
1、房屋补偿费,也就是房子本身的补偿;
2、装饰装潢补偿,也就是室内外装修补偿、像吊顶、地板、包门窗、墙纸、涂料、墙砖、吊灯、洗手池、马桶、灶台等等;
3、附属物补偿,包括禽舍、水井、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热水器水电表移装费、花坛、铝合金等;
4、搬家费;
5、临时安置补助费;
6、搬迁奖;
7、院内土地补偿;
8、院外小菜地,这个常常合并在统一征地里补偿。
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农村宅基地怎么赔偿?有哪些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分为宅基地赔偿和房屋赔偿两种方式,赔偿款包括房屋补偿费、临时安家费等等。当然,在实践生活中,还有与之有关的问题,如果你想得到更具体的解决方案,您可以咨询本站焦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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