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代理产生的连带之债算连带之债吗?
因代理产生的连带之债算连带之债,
在中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
1、个人合伙债务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同理,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的对外债权都享有连带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清偿。
2、合伙型联营
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即合伙组织或者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盈利由联营各方按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联营亏损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连带责任。
3、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在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其中的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负有承担全部责任的义务。一是委托书授权不明时产生的连带责任。二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产生的连带责任。代理人应当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为代理行为,而不应当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三是无权代理产生的连带责任。四是代理关系中因违法行为产生的连带责任。五是转委托中的连带责任。
4、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5、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
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连带保证人所负的债务为连带债务。
综合上面的介绍,连带之债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当事人约定等两个方面的原因。连带之债发生另一个依据,是当事人的约定。在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产生连带之债。
-
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
一、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有效吗?1、离婚前写借条实际没有收到钱借条无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2、其他法定的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
-
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
一、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怎么办?借条钱数不对没有日期可以通过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中的借到的意思是已经借到相关的款项,借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今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今借就是准...
-
债务人不还钱,什么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在担保贷款中,如果借贷人不能还款的话,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的义务,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出借人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导致超过担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所以说知道担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
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
一、可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吗?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可。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