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热门城市:黑龙江律师 七台河律师 抚州律师 南京律师 吉林市律师 佳木斯律师 昆明律师 嘉峪关律师 辽阳律师
在当下,股权质押已经成为一条非常普遍的融资渠道,很多人都知道股权质押但很少有人知道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下面,本站小编准备了一篇文章来为大家解答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以供大家阅读。
一、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两类: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则无法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因此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的生效方式又有所不同:
(1)以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目前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投资者都是通过证券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对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认购和交易,投资者的认购和交易情况均记载于两个交易所的计算机网络帐户上,投资者并不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这种无纸化的电子记名股票形式,就决定了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生效条件与传统纸质股票不同,传统纸质股票以背书和转移占有为出质的生效条件,而上市公司的股票以登记为出质的生效条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以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还应根据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7条之规定,由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2)以非上市公司股份设质的生效条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生效”。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因此,对于记名股票,应将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及股票质押事项在股东名册上予以记载;对于无记名股票,应将股票号码、质权人姓名及股票质押事项在股东名册上予以记载。
综上所述,探讨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条件这个问题,因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设定质押的生效方式有所不同,所以需要分为两种类型来进行思考。本站小编提示大家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文本内容,避免产生误解。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长治律师。
-
企业小额无抵押贷款
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兴起,很多人为了购物方便开通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这两者是给人们带来不少便利,但同时带来的麻烦也不少,网络上黑客手段技术高明,一不小心当事人就泄露了自己的银行密码,导致存款被盗刷。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确认支付是否安全,不要随意点击外来链接。...
-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有一类很常见的纠纷就是股权质押纠纷,很多人在产生该类纠纷后往往都会以股权质押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为理由进行抗辩,因此人们就非常关心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呢?这个问题,本站小编跟大家聊聊。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
-
北京房屋解除抵押贷款
解除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是什么解除房屋抵押估计是很多人期盼着的事情,当然,谁都明白,想要解除房屋抵押就必须提前还清银行欠款,当然在被问到这一步时,估计大多数人都已经还清贷款了,因此,解除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是什么解除房屋抵押贷款要走哪些流程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解除房...
-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有什么?
一、不真正连带责任和真正连带责任区别有什么?(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如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由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由不同,因此只能选择...